

▌活動時間:
2022年8月19日 下午14:00-16:00
▌報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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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議題:
△最新12號令法規動態發布△最全12號令下管理要求解讀
△最前沿供應鏈影響案例分享
▌主講人:
黃偉 以勒標準新化學物質事業部經理
擁有8年的行業從業經驗,熟練掌握國外化學品監管法規、中國新物質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登記條例、危險化學品、全球GHS法規等法規內容。參與過數十例國外reach和中國新物質登記項目,為數以百計的國內化工企業提供過專業的咨詢方案并助其解決實際合規問題。在數據缺口分析、制訂登記策略、方案制作、試驗監理、法規應對等具有豐富的經驗。曾經服務過包括中化集團、中國鋁業、深圳新宙邦、海科集團、皇馬科技、河北誠信、東岳化工等一大批國內知名化工企業,總服務金額高達數千萬。

▌中國新化學物質登記法規背景
我國生態環境部頒布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登記管理辦法》(12 號令)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生態環境部于2022 年 5 月 24 日發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明確要求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建立國家和地方的聯動監督執法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
▌如何衡量是否為新化學物質
新化學物質是指未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化學物質。《名錄》中規定實施新用途管理環境的化學物質,用于允許用途以外的其他工業用途的,也按照新化學物質進行環境管理。
新化學物質生產或進口前應按照《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來辦理新化學物質的管理登記,且新化學物質無論是以純物質還是混合物的成分形式存在,均屬于登記的范圍,可變組分的物質、復雜反應產物等無唯一、不能確定分子結構的化學物質以及聚合物,屬于新化學物質的,也屬于登記物質范圍。
監管力度加強,急需迅速應對
近期,多地海關已開始加強新化學物質監管,各省環保部門也開始就新化學物質“該報未報”等違法情況進行核查,未按規定開展新化學物質登記的企業在環境執法中將被處罰并責令限期登記整改,甚至退出供應鏈,此類企業將面對較大挑戰。
我國目前涉及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需要關注新化學物質登記的企業包括:部分含有色金屬的精細化工及中間體企業、農藥原料中間體企業、醫藥化工及新材料生產企業等等。
此次培訓將助力企業做好合規可持續發展,落實化學品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以確保生產的合規性及貿易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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