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起,歐盟最新頒布針對與食品接觸物質的指令
2004/1935/EC,并于 2006 年 10 月 27 日起強制執行。自此出口歐盟
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必須符合 1935/2004/EC 相關標準的規定,歐洲食品
等級測試 1935/2004/EC。不同成員國根據自己本國的食品級法令法規,
監控市場上與食品接觸的產品和材料的質量。出口至歐盟的產品,歐盟
各成員國海關會依照相關條例對貨品進行抽檢,不合格的產品會遭受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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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往常一樣,進口商在采購食品接觸產品時有責任發布《合規聲明》。
DoC 的目的是證明產品完全符合某些法規,并指定測試方法用于證明這
一點。最終歸結為證明您的食品接觸產品是安全的,并且不含或轉移受
限制的化學藥品或重金屬,食品接觸材料(FCM)合規聲明可以提供給
零售商,客戶,海關部門或市場監督部門。
以勒提醒企業,企業在將產品出口到歐盟之前務必確認產品是否符
合法規的要求,我們可以提供相應的服務并且出具符合性聲明。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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