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印度政府鋼鐵部在與印度標準局(BIS)協商后,向世界貿易組織(WTO) 通報了下表所列鋼材和鋼鐵產品的質量控制令(QCO)。該通知的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60天。

▌申請和執行
本QCO的目的是核實上表所列鋼材和鋼鐵產品是否符合規定的印度標準。該命令要求所有打算向印度出口上表所列鋼材和鋼鐵產品的印度國內外制造商,在開始正常生產此類產品之前,必須從印度標準局獲得有效的許可證,以便使用標準標志。此外,任何人不得生產、進口、分銷、銷售、租用、租賃、儲存或展示銷售上表中所列的任何不符合規定標準且未標有印度標準局標準標志的鋼材或鋼鐵產品。
▌目的
提高鋼材及鋼鐵相關產品的標準,造福公眾,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以及國家的住房、基礎設施和工程產品。
▌罰則
任何違反本命令規定的人都應根據 2016 年《印度標準局法》(2016年第11 號)第 29 條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第一次違規罰款不得少于 20 萬盧比,第二次及以后違規罰款不得少于 50 萬盧比。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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