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海關總署官網公開的業務咨詢欄目,以勒標準摘選了近月來與危險化學品登記/危險貨物運輸鑒定書/MSDS標簽制作等密切相關的官方解答和您共同分享學習。
企業務必根據法規要求積極做好化學品合規,保障貿易正常進行!
關鍵詞:鋰電池、危險貨物
◇網友留言:
申報地海關為南京,對鋰的原電池及原電池組(商品編碼 8506500000)在單一窗口進行危險貨物的進口和出口申報時是否需要在“危險貨物屬性”欄勾選“非危險化學品”,是否需要編輯“危險貨物信息”以及是否需要上傳額外的隨附單據?需要上傳哪些?
◇海關答疑:
您好,根據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具體參見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最新版)。
危險貨物是指那些對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環境安全有危害的物質或物品,可參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中的“危險貨物一覽表”。
通過您提供的商品編碼,經初步查詢,若是進口此商品,有監管條件A,需要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等。出口鋰電池一般需要實施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但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特殊規定第188條的可豁免,具體以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為準。根據業務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模塊里有關于規范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申報的通知,如果企業申報的是非危險化學品,請您企業的報關人員或您委托的報關公司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在單一窗口申報系統里如實填寫。
您描述的電池的進出口可參考海關總署文件2020年第102號《關于優化電池等進口商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管方式的公告》。同時您可參考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29號《海關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的公告》、2020年第129號《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也可關注南京海關服務熱線里的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的申報要求。業務咨詢留言答復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定效力。如具體通關事宜,可與通關海關進一步了解,后續仍有疑問請致電海關熱線進行針對性咨詢。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
◇網友留言: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需要出口氰化鈉(劇毒)到老撾和柬埔寨,企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海關答疑:
一、氰化鈉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根據《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2020〕129 號)規定:
一、海關對列入國家憂險化學品目錄》(最新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出口氰化鈉需到屬地海關報檢獲取電子底賬,憑電子底賬辦理報關出口業務;
二、氰化鈉屬于6.1類危險貨物,根據《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為出口危險貨物生產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申請商檢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規定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應向產地海關申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并取得《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出口危險貨物生產企業應向產地海關申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取得《出境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后方可辦理危險貨物報關出口業務。
關鍵詞:鋰離子電芯、海運危貨運輸
◇網友留言:
海關老師您好!我司出口從上海外港到俄羅斯海參崴港的鋰離子電芯遇到兩個問題,需要請教您:
一、我司出口的鋰離子電芯,規格為3Ah 3.2V 9.6Wh 8.35g,經過機構鑒定出具的(MSDS)第十四項表明UN編碼3480,屬第九類危險品,《海運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鑒定結果如下:1.危險性識別。離子電池芯 2.按照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辦理類項根據特殊規定188該物品不受IMOIMDG Code其他規定限制。3.包裝要求普通包裝。我們也已發MSDS和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給目的港,他們接受作為非危險品進口,那么這種情況我們是否可以按照普通貨物來申報,無需辦理危包證?
二、如果仍需要按照危險品的方式申報,不能按照普通貨物申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給到海關?以上問題,不便懇請諒解!盼復,謝謝!
◇海關答疑:
您好,來信收悉。已與您取得聯系,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該貨物滿足《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188條款,可以豁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無需辦理危包證。對于企業申報方面,應根據實際貨物情況向海關如實申報,并提供相關申報資料。
▌以勒服務
以勒標準可協助您完成以下危險化學品登記/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GHS合規相關內容:
◆協助企業篩選危化品登記;
◆協助申請危化品登記系統身份;
◆協助企業收集和提交登記材料;
◆協助企業審核登記材料;
◆化學品危險性鑒定代理服務;
◆危險性鑒定測試監理服務;
◆24小時應急電話代理服務;
◆MSDS和Label編寫及更新服務;
◆中國危險化學品法規應對培訓。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包括道路運輸、航空運輸、海運運輸、鐵路運輸等。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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