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關于成本低下的非法農藥生產必須嚴刑峻法
農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關系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民切身利益。我國高度重視包括農藥在內的農資打假工作,建立由農業農村部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參加的農資打假協作機制,每年聯合印發全國農資打假工作方案和工作要點,開展定期會商、信息共享、線索通報、聯合執法、案件聯查等工作,強化農資監管,依法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農藥等犯罪行為。各部門開展有關專項行動,都把打擊生產銷售假劣農資行為作為重點任務,重拳出擊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取得顯著成效。下一步,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將持續深入推進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堅持問題導向、深挖嚴查、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將群眾有投訴舉報、排查發現有隱患、新聞媒體有曝光的產品和企業列為必檢對象,對發現的假劣農資上挖生產廠家、下追銷售流向,一查到底。加強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對不法分子予以震懾。
二、關于激發大家舉報的積極性
農業農村部門高度重視和支持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積極監督與舉報,暢通農資打假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各界反映假劣農資情況問題。近年來,農業農村部門建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重點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等侵農害農違法行為。農業農村部先后在全國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執法大練兵和大比武活動,執法能力持續提升,農資打假不斷加強。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合作,建立問題線索快報快查機制,增強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情通報和案件移送等協作配合,對制售假劣農藥者進行合圍打擊,依法維護農資安全。
三、關于對全國范圍內的涉化企業進行普查
農藥產業鏈上游的原材料、中間體由化工企業生產,原藥、制劑由農藥生產企業生產。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國農藥生產企業共1680多家,其中生產原藥的420家,僅生產制劑的1260多家。《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原藥和制劑生產都需要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批核發生產許可證,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定期調查統計農藥生產、銷售、使用情況,并對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建立誠信檔案。近年來,農藥監督管理工作列入了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事項,各地對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加大。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管,推行農藥網格化管理,落實屬地責任,夯實農藥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提升監管效能。同時,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農藥監督抽查力度,對發現問題的農藥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四、關于對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做到全覆蓋、無遺漏、無例外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門持續推進農藥行業信息化、規范化建設,不斷提升農藥監管服務水平。農業農村部建立了中國農藥數字監督管理平臺,系統整合了全國農藥生產經營者信息及農藥登記和生產許可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核發農藥生產許可并公開相關信息,及時上傳、更新到中國農藥數字監督管理平臺。在原材料管理方面,《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生產企業采購原材料應當查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和有關許可證明文件,并建立原材料進貨記錄制度。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農藥生產日常監督檢查,核查農藥購銷臺賬,落實產品追溯制度,督促企業合法生產,確保產品質量。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中國農藥數字監督管理平臺,不斷優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質量追溯、誠信體系等功能模塊,加強農藥基礎數據庫、行業統計調度系統建設,推進部省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進一步提升農藥監管和服務水平。
農業農村部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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