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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境保護署(EPA)正在修訂《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SCA)下關于化學物質重大新用途的法規規定,以符合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對危害通識標準(HCS)的修訂,以及對OSHA呼吸保護標準和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NIOSH)呼吸保護認證要求的更改。
此外,EPA正在修訂有關重大新用途規則(SNUR)的管理條例,以解決EPA已確定并由利益相關者通過公眾意見提出的問題。
EPA還對新化學物質預生產申報(PMN)和其他TSCA要求提交的報告的要求進行了微小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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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預計這些變化對合規的成本產生的影響較小,同時更新了重要新用途申報要求,以幫助應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存在的任何潛在風險。
此最終規則將于2022年9月6日生效。
如果您的產品需要進口美國加工或使用受40 CFR第720、721或723部分法規約束的化學物質,可能會受到此次更改的潛在影響。
據北美工業分類系統 (NAICS),可能受影響的實體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化學品制造商(NAICS代碼 325)
◆ 石油和煤炭產品(NAICS代碼324)
◆ 批發商,非耐用商品(NAICS代碼424)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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