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和《關于發布〈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及相關配套表格和填表說明的公告》的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將已登記的36種符合要求的新化學物質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并且按現有化學物質管理,并對標注新用途環境管理范圍的化學物質實施新用途環境管理。
包括用于水性涂料、油墨、膠粘劑的成膜助劑苯甲酸丁氧基烷基酯、用于潤滑油中聚合物合成反應過程的中間體甲醛與芳基芳香族二元胺的反應產物等36種物質。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相關規定,按照《關于發布〈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及相關配套表格和填表說明的公告》中有關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要求,生態環境部對相關化學物質生產、進口、使用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其他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和公示。
現將符合要求的2022年第2批(總第8批)6種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
4-叔丁基芐硫醇;
4-氯-3,5-二硝基 三氟甲苯;
錳酸鋰;
2-噻吩乙醇;
2-噻吩乙胺;
2-((4-氨基戊基) (乙基)氨基)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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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服務;
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服務;
數據缺口分析/實驗監理服務;
PBT物質分析判定服務;
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制作服務;
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報告制作服務;
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增補服務;
新化學物質登記法規培訓服務;
QSAR/Readacross/專家聲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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