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1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EEC)發布了第158號法令。該法令制定了在歐亞聯盟(EAEU)成員國內簡化進口程序的規范(與俄羅斯聯邦第353號法令中的簡化程序非常相似)。第158號法令的要點內容總結如下:
(1)至2023年9月1日前,EAEU允許產品在進口到各成員國之后,銷售到市場之前加貼EAC標簽;
(2)至2023年9月1日前,允許EAEU的各成員國根據EEC第130號法令建立該國的簡化程序,注意所有產品于進口前,仍必須要滿足歐亞聯盟/海關同盟技術法規的要求。
請注意,EEC第158號法令已于2022年11月17日起生效。
※ 以勒申明:
本文內容來源:商務部,由以勒標準翻譯整理。以勒標準尊重知識產權,如轉載內容涉及版權問題,煩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翻譯/整理不易,凡轉載或引用本網站內容,請注明來源:杭州以勒標準,感謝您的支持!更多法規資訊實時跟蹤,可搜索“以勒標準”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取第一手法規資訊,掌握最佳貿易時機!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