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于3月25日發布新聞稱執法論壇開發了一個新項目,檢查供應商是否已向毒物中心通報危險混合物產品,以便毒物中心做出適當的應急響應。
"歐盟毒物中心通報(Poison Center Notification,簡稱PCN),是基于歐盟CLP法規第45條和附件VIII的一項義務。在給定的截止期后,企業必須將統一PCN格式的卷宗提交并通過通報后,才能將混合物產品投放歐盟市場。"
執法人員將檢查PCN通報是否已提交,并核對檢查混合物的標簽,并在需要時核對檢查安全數據表SDS。執法檢查的確切范圍將在接下來幾個月內確定。執法檢查將于2025年1月開始,持續6個月,項目報告將于2025年底發布。
此外,ECHA執法論壇還通過了一項新計劃REF-14,旨在審查產品中存在的有害混合物,如空氣清新劑或電子煙,檢查這些產品是否正確分類、標簽和包裝,以保護消費者和兒童免受化學危害。審查員將檢查這些產品的供應商是否履行了歐盟CLP法規規定的義務,包括分類和標簽,以及包裝和兒童防護緊固的要求。他們還將檢查向毒物中心發出的PCN通報和混合物的安全數據表SDS。執法項目REF-14將于2025年完成準備,預計于2026年開展執法檢查。
關于PCN通報
自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用于工業用途的危險混合物必須根據CLP法規附件VIII 以統一格式進行PCN通報。此前2021年1月1日是消費者用途和專業用途的通報截止期。
在 2024年1月1日之前以成員國統一格式向毒物中心提交通報的企業必須在2025年1月1日之前以統一格式更新其信息。如果混合物的成分、產品標識符、分類(針對人體健康危害或物理危害)或毒理學特性發生任何變化,必須立即以統一的格式進行PCN通報。
那么,哪些混合物,哪些企業需要PCN通報?需要提交哪些信息?等等問題擺在企業面前,以勒標準將舉辦主題為混合物進入歐盟市場應如何應對UFI與PCN通報的線上培訓,以助力企業合規應對執法檢查,避免貿易受到影響。
活動主題
混合物進入歐盟市場應如何應對UFI與PCN通報
活動時間
2024年8月30日 下午15:00-16:00
報名通道

會議議題
? 歐盟PCN法規背景和監管范圍;
? 歐盟PCN合規要求及案例分享;
? 以勒合規應對服務與建議。
主講人
李 寧
杭州以勒標準技術有限公司
高級法規咨詢顧問
主要從事歐盟毒物中心通報(PCN)、歐盟REACH法規、全球GHS合規應對工作,法規研究與項目管理。熟悉歐盟毒物中心通報(PCN)合規要求和流程,與官方進行積極溝通和交流,服務企業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成功協助多家企業完成了其產品的PCN通報工作。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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