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日本經濟產業省發布公告,為將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生產相關的手續等在線化,將對《化學物質審查與生產管理法》(下稱“化審法”)進行必要的修訂。
▌修訂內容
化審法第21條第1項中有關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持證生產商生產設施的“輕微變更”的定義應符合以下兩個要求:
◆變更后的生產設施不存在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泄漏的風險
◆生產設施的變更不會導致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生產能力發生變化
→有關年度報告的措施
化審法第9條第1項規定了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持證生產商必須提交的月生產量、月庫存量等年度報告的相關格式;第9條第2項規定了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使用者須提交的月使用量、月儲存量等年度報告的相關格式,該條第1項經適當修改后也適用于通報者。
與此同時,化審法第20條規定,使用電子數據處理系統提交的方法應與已規定的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通報等的方法相同。
→與數字化有關的措施
修訂化審法第21條,企業在使用電子數據處理系統申報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第二種特定化學物質或含有特定化學物質的產品相關的生產、進口預定數量時,可僅通過電子簽名進行申報。
公布日:預計在2024年7月左右
施行日:自公布日起施行。
目前,該修訂案正在征集公眾意見,征集時間為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23日。相關人員可通過郵寄和e-GOV提交意見。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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