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已于2023年5月10日建立CBAM的第2023/956號條例第11條。碳關稅(CBAM)由27個歐盟成員國的國家主管部門(NCAs)從2023年10月1日起參與。
國家主管部門(NCAs)負責向在其成員國設立的報告申報人提供進入CBAM過渡期登記平臺的入口。
歐盟委員會建立了CBAM過渡登記平臺,以幫助申報者將報告作為其CBAM義務的一部分。自2024年1月1日起,申報人開始提交第一份CBAM報告。
這份國家國家主管部門(NCAs)臨時清單也可在CBAM過渡時期登記處獲得。歐盟委員會將繼續定期更新該清單,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NCAs的最終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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