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歐盟以593票贊成、21票反對、14票棄權的結果順利通過了法案《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al》,將在獲得歐委會批準后正式立法。
"該指令將改進產品標簽,并禁止使用誤導性的環保聲明,保護消費者免受誤導性營銷行為的影響,并幫助他們做出更好的購買選擇。"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歐盟將把“漂綠”列入禁止商業行為的清單,和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
▌禁止基于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消環境申明
禁止基于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消的聲明,即產品或服務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對環境有中性、減少或積極的影響,任何情況下都禁止此類聲明。
因為這類聲明使消費者相信此類聲明與產品本身或產品的供應和生產有關,給消費者錯誤的印象——該產品的消費沒有環境影響。
"禁止聲明包括了:“氣候中和”、“碳中和認證”、“碳正態”、“氣候凈零”、“氣候補償”、“低氣候影響”和“低碳足跡”等。"
只有在基于產品生命周期內實際的影響,而不是基于產品價值鏈之外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消時,才應允許使用此類聲明,因為從環境影響上看前者和后者并不等同。
該禁令不妨礙公司宣傳其為在環境倡議方面的投資,包括在碳信用項目方面的投資,只要以不誤導的方式提供這類信息,并符合聯盟法規定的要求,就是允許的。
▌未來碳中和技術路線
歐盟該禁令無疑是給生產企業上了一個“緊箍咒”,若不允許使用碳信用進行抵消碳排放,任何企業的產品、服務、運營等做到“碳中和”的難度大大增加。
未來,企業產品、服務、運營的碳中和可能有以下幾條技術路線:
◆對存在不得不排“碳”的企業:
采用節能+技術創新+可再生能源+CCUS技術手段,CCUS技術是其實現碳中和不可或缺的技術,兜底技術為CCS技術;
◆對不存在不得不排“碳”的企業:
采用節能+技術創新+可再生能源技術手段,可再生能源是其兜底技術;
禁止基于溫室氣體排放的抵消進行“碳中和”聲明后,企業為了實現某些方面的“碳中和”將比以前付出更多代價。“碳中和”產品貨真價實的背后,是企業為降低環境影響所做的真實貢獻。產品也將更加受環保人士的喜歡,不用再擔心買到“漂綠”產品。
※ 以勒申明:
本文內容來源:歐盟委員會,由以勒標準翻譯整理。以勒標準尊重知識產權,如轉載內容涉及版權問題,煩請聯系我們及時處理。翻譯/整理不易,凡轉載或引用本網站內容,請注明來源:杭州以勒標準,感謝您的支持!更多法規資訊實時跟蹤,可搜索“以勒標準”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取第一手法規資訊,掌握最佳貿易時機!
< 上一個:食品接觸材料雙酚S(BPS)被列入《加州65號提案》清單
> 下一個:歐盟重型車輛將提高進入市場的碳排放標準
0571-8519 0521
157875742
infor@jirehstandar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