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ER是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的簡稱。指對我國境內由可再生能源項目、節能項目、提高效能項目、林業碳匯項目、甲烷等溫室氣體利用項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項目等對溫室氣體減排產生貢獻的項目進行量化核證。經核證后的減排量(CCER)可以用于在地方碳市場或者全國碳市場進行交易。
▌CCER機制
CCER是在碳市場框架體系下,對做出自愿減碳貢獻者的補償和獎勵;是助力國家和企業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渠道,也是全國碳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補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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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可以幫助調節強制履約碳市場的供需平衡,也有助于探索有效碳價,從而推動碳市場健康、穩定、有序發展,實現全社會低成本高效率降碳。
重啟CCER,能給碳市場帶來新的動力和生機的同時,也將給企業帶來更多的機遇。
▌全國碳市場
全國碳市場包括一個強制市場、一個自愿市場。

◆ 強制市場
強制市場指的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易的配額產品為CEA(Chinese Emission Allowance),是政府分配給重點排放單位(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八大重點行業被納入到碳排放權交易的范圍,目前納入全國碳市場的只有電力行業)的碳排放額度,這些單位擁有政府分配的碳配額且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配額清繳(碳排放履約)。
◆ 自愿市場
自愿市場指的是CCER交易市場,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關鍵補充。經過簽發的CCER和盈余配額一樣進入碳交易市場,高排放企業在初始免費配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從其他履約企業處購買配額,或用購買/自主開發的CCER項目進行部分抵消,以達到最終實際碳排放量的抵扣,以達到“零碳”目標,避免高額罰款。

▌抵消機制
目前2017年3月以前簽發的CCER減排量可以用于我國8個地方試點碳交易市場與全國統一碳市場的控排企業的清繳履約,但對使用比例等方面有所限制:
深圳、廣東、湖北、天津、福建的抵消比例可以達到10%,重慶為8%,北京、上海分別只有5%、3%;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抵消比例則為不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規定了國內CCER項目開發的16個專業領域,如下圖所示:

▌開發流程
CCER開發流程主要包括六個步驟,依次是:
項目文件設計;
項目審定;
項目備案;
項目實施與監測;
減排量核查與核證;
減排量簽發。
其中前三個步驟是為了將開發項目確立為核證自愿減排項目,后三個步驟是對已確立的核證自愿減排項目產生的減排量進行核證備案。
每一個步驟都需要業主、審定核證機構和國家主管機構共同參與,分步實行。通過以上六個步驟之后,方可在核證自愿減排管理中心登記注冊CCER,并簽發投入市場進行交易。

▌CCER發展歷程
我國的CCER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分別為:
◆ 探索期(2009年-2017年)
2009年,國家發改委啟動國家自愿碳交易行為規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2012年6月,《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印發施行。
2012年10月,印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核證指南》。2012年的兩份文件建立了CCER交易機制,確定了CCER項目工作流程,確保所交易的減排量真實可靠,同時明確了CCER項目審定與核證機構的備案要求、工作程序和報告格式,促進審定與核證結果的客觀、公正。
2015年1月,國家發改委上線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國家對CCER交易采取備案管理,通過國家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進行審定、注冊、簽發的公示,簽發后的CCER即可進入交易所進行交易。
◆ 暫停時期(2017年-2022年)
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暫緩受理”的公告,公告稱由于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施行過程中存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暫緩受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方法學、項目、減排量、審定與核證機構、交易機構備案申請,待《暫行辦法》修訂完成并發布后,將依據新辦法受理相關申請,從而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2018年5月,國家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恢復運行。CCER交易備案申請并未影響已經備案的CCER參與交易,但增量項目備案申請一直停滯。
◆ 新時期(2023年重啟在望)
2023年伊始,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3年年會上,生態環境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趙英民發表演講時表示,加快制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有關技術規范,做好頂層的制度設計,開展配套制度規范的制修訂工作。
2023年2月,在第二屆中國數字碳中和高峰論壇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發表主旨演講時透露,要積極構建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盡快啟動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穩步推進市場基礎設施建設。
2023年2月4日,面向全球的“國家級綠色交易所”完成了啟動儀式,全國統一的CCER注冊登記和交易系統已開發完成,均待接受主管部門的驗收。
2023年3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的函》,這被業內解讀為吹響CCER重啟號角,認為這是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邁出重啟的第一步,是在為下一步重啟自愿減排項目備案做準備工作。
截至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國家發改委已公示了2871個CCER審定項目,備案項目861個,獲得減排量備案的項目有254個。總簽發量528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在528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簽發量中,水電和風電項目占了一半以上;在254個已簽發減排量的項目中,風電項目和光伏項目最多,占了50%以上,其次是沼氣項目;垃圾處理項目、余熱發電(尾氣利用)項目、清潔能源替代項目、林業碳匯項目都不足10個;水電項目數目2.60%,但減排量占了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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